“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新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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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昌方.“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新解[J].党政论坛,2015(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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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昌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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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有一位在县委某部门供职的老同事,虽年近六十,仍勤勤恳恳地工作,丝毫看不出快要离职的样子。身边的同志开玩笑地问他:"都快要退休了,何必整天马不停蹄呢?"他却坦诚作答:"作为一个党员干部,在位一分钟,就要干好六十秒;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好一个"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一个时期以来,"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这句话,一直被"以权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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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党员干部 人民群众 为人民服务 意而 用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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