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年来,山西省灵石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大局,立足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有效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我院充分认识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努力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抓好学习,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等,不断增强干警预防职务犯罪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抓好规范,严格按照《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规定,全面加强预防工作的信息化建设,确保各种信息渠道的顺畅。三是抓好组织,严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成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负责预防工作,制订了年度预防工作计划和方案,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互通情报,明确责任,积极构建预防工作的长效机制。四是抓好调研,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注重“三个环节”,即注重案前预防,掌握动向以防患于未然;注重案中预防,分析犯罪特点和规律;注重案后预防,提出整改措施,监督实施效果。2007年至今,我院结合办案实践,深入开展“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回访”活动,干警们共撰写各类调研文章30余篇、信息40余篇,为提高系统预防效果夯实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