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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也立规矩的“虚荣”县委书记
作者姓名:吕立峰
摘    要:3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喀什地区人大工委原副主任(副厅级)、巴楚县委原书记刘喀生及其妻子邱小梅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刘喀生被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邱小梅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

关 键 词:县委书记  乌鲁木齐市  受贿罪  巴楚  喀什地区  维吾尔  党委书记  判处无期徒刑  政治权利  笔记本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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