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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摘    要:<正>津政令第51号《天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1月30日经市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10日起施行。市长黄兴国二○一二年二月八日天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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