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审理者裁判 由裁判者负责——论我国司法责任制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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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枭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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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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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3年11月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要"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明确各级法院职能定位,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决定》此部分改革内容,剑指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审判权力运行现状。司法要实现公平正义,需要在其体制上进行深化改革,而司法改革的关键和重心,则在于司法责任制度的具体落实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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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制度 司法体制改革 司法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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