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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的党务管理工作
摘    要:对不合格党员的党籍处理(一)对自行脱党的党员的党籍处理。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党员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委员会对需要作自行脱党处理的党员在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之前,要认真调查核实其脱党事实,并查明原因,如实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

关 键 词:党支部委员会  管理工作  支部党员大会  不合格党员  党务  党的组织生活  正当理由  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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