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医药费该不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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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桂喜,仲维华.这笔医药费该不该报[J].中国民政,2002(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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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桂喜 仲维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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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大丰市刘庄镇民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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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刘贵山,男,现年73岁,原某镇串场村二组村民,1988年4月起享受五保待遇,1991年12月入住镇办敬老院。此后串场村每年上半年将其当年的生活费全部转入敬老院,医药费则由五保户垫付或在村办卫生室挂帐,年终到村里据实报销。由于五保老人多,群众负担重,2001年l0月,该镇对全镇所有五保户的家庭背景、亲属关系、生活来源、劳动能力、健康状况等进行了调查,发现许多不符合条件的老人也享受了五保待遇。经过审慎研究,该镇决定对这类对象予以清退,从2002年起停发他们的生活费,收回五保供养证,老人今后的生活一律由其子女负担,已经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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