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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
作者姓名:罗振建  林华山
作者单位:重庆社会主义学院,重庆400064
摘    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条件下,开展协商民主需要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的总和,具有主导性、真实性、广泛性、多层性、多样化和制度化等特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经过五个历史发展阶段,逐渐由零散的、局部的、应激性的、不稳定的探索上升为系统的、全局的、制度化的民主制度。它主要由党内协商民主制度、党际协商民主制度、政协协商民主制度、立法协商民主制度、行政协商民主制度、司法协商民主制度、民族协商民主制度、特别协商民主制度、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和社会协商民主制度等十种制度构成。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基础,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有机构成,是符合中国国情和时代特征的民主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为世界政治文明作出了独特而重要的贡献。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要增进协商广泛性,增强协商多层性,推进协商制度化。

关 键 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基本政治制度  民主制度  政治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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