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眼里的“错案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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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怀德,孙邦清,张伟杰,孔志国.专家眼里的“错案追究”[J].法律与生活,20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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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怀德 孙邦清 张伟杰 孔志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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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 教授、法学院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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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错案追究制表现为,一个法官的判决被上级法院改判或者被撤销都可能被视为“错案”受到相关惩罚,“错案”数超出当地法院制定的标准,该法官的奖金福利、“评先进”的机会就有可能没了,甚至升职也会因此受到直接影响。这就导致了一种现象:当事人因为渴望胜诉而不得不求助于上级法院,下级法院的法官则为着避免或减少“错案”而向上级法院施加影响,上级法院经常要顾及下级法院法官“面子”和“错案指标”,在最小范围内修改原审的量刑判决。近日,北京某法院将取消“错案追究制”,取代以“法官不规范行为认定”制度。法官的考核不再以结果而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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