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他山之石
摘    要:浙江人大:近日提交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初审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明确提出,政府对待小商小贩不应一味堵截驱逐.而应该给他们提供适当的空间.该条例草案第十八条规定.设区的市、县、镇人民政府应当给从事农产品、饮食等经营活动的经营者提供合适的临时经营场所。经营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保持周围市容环境整洁,

关 键 词:省人大常委会  人民政府  经营活动  浙江省  管理条例  环境卫生  城市市容  经营场所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