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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委关于开展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摘    要:宁政办发[2007]131号2007年7月11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委《关于开展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工作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 键 词:工业  水泥  意见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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