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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行政法的发展走向:以非强制行政行为为主导——从中国行政法的视角
引用本文:万高隆.现代行政法的发展走向:以非强制行政行为为主导——从中国行政法的视角[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0,12(6).
作者姓名:万高隆
作者单位: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江西南昌330003;
摘    要:行政行为是行政法的核心范畴。以强制性行政行为为主导是我国现行行政法的主要内容。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主政治的进步导致行政法理念由控权论向平衡论转变,中国行政法也必将以非强制行政行为为主导,这与现行行政法学理论体系存在许多冲突。重新定位行政行为的性质、重新构建非强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标准、行政救济的受案范围以及行政法律责任体系,是中国行政法的未来发展方向。

关 键 词:中国行政法  发展走向  非强制行政行为  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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