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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操作性评价——以广东村民自治实践为对象的实证研究
引用本文:刘志鹏.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操作性评价——以广东村民自治实践为对象的实证研究[J].社会主义研究,2010(3).
作者姓名:刘志鹏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对策研究”(08&ZD028); 广州市2010年度哲学社会科学项目“村民自治四大民主权利保障机制研究”; 2009年全国行政学院系统院级招标课题(09ZBKT029)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法律的操作性是判断立法质量的重要标准,与法律的实施直接相关。通过对广东省的实践调研后发现,我国《村组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操作性不足,主要包括法律概念不够明确、法律漏洞较多、政策性和原则性过强、程序性规定欠缺等,影响到村民自治的法律实践,迫切需要修改完善。

关 键 词:法律的操作性  法律实践  《村组法》  村民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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