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立法有利于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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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忠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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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两岸四地中心 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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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这是两岸分离50多年来,大陆首次以和平立法的形式,表述大陆的对台政策方针,该法丰富的内涵及其政治、经济意义,不仅具有震慑“台独”极端分裂势力的作用,而且在维护地区和平方面有着广泛、深远的影响。它体现了中国政府在全球化背景下解决台湾问题的决心和诚意,也使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和台湾同胞在祖国大陆的投资和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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