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行政三分制”与“行政三联制”的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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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代良,马敬仁. 浅析“行政三分制”与“行政三联制”的区别[J]. 行政与法, 2003, 0(9):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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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代良 马敬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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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大学,广东,深圳,518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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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三分制”与“行政三联制”虽一字之差,但本质却天壤之别,一个是“分”权的过程,一个是“联”权的过程。实行“行政三分制”是走出行政体制改革怪圈的一个重大突破,是行政体制革新的一种战略选择,也是政治文明进步的一个重大体现。本文从两者产生的背景、直接目的、运转方式和本质及政治命运四个方面深入阐述它们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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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三分制 行政三联制 政治文明 行政体制 |
文章编号: | 1007-8207(2003)09-0003-04 |
修稿时间: | 2003-04-26 |
On the difference of administration trisection system from the administration three unite syst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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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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