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冒雪寻踪追欠款 为执行五次扑空不回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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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天轮.受委托冒雪寻踪追欠款 为执行五次扑空不回头[J].人民司法,19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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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天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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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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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去年一月初,浙江省黄岩县新桥人民法庭写给上海县人民法院一封信,要求代为寻找在上海县三林公社新农大队社员汪金福家落脚做豆腐的黄岩县农民李友清,要他交付离婚协议书中规定应在一九八三年八月底偿还给对方的一百元欠款。 上海县人民法院代理执行员姒望山收到这封信后,心想春节将临,对兄弟法院的委托,应认真对待,必须尽快找到当事人,追回这笔民事欠款。就在一月十七日清晨,老姒与书记员钱健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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