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缴足社保费,解除劳动合同后须赔钱 |
| |
引用本文: | 周微,苏乾良.用人单位未缴足社保费,解除劳动合同后须赔钱[J].时代主人,2018(5). |
| |
作者姓名: | 周微 苏乾良 |
| |
作者单位: | 湖南亚元律师事务所 |
| |
摘 要: | 正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者实际工资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势必影响劳动者将来的养老保险金数额、工伤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劳动者权益将受到巨大损害,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案例】2007年,冯某入职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某汽车厂(以下简称汽车厂)从事生产操作工作。入职后,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2016年初,汽车厂按当地在岗职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