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法执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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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依法组织开展预算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自3月开始,9月底前结束。在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4月18日至5月4日,执法检查组分赴南昌、上饶、景德镇、鹰潭进行重点检查。此外,省人大常委会还委托其他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执法检查。4月23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预算法执法检查组在省会议中心召开会议,听取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等11个部门关于预算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省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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