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司法鉴定立法 规范司法鉴定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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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林奇. 推进司法鉴定立法 规范司法鉴定活动[J]. 中国司法鉴定, 2005, 0(1): 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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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林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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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上海,2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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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司法鉴定制度改革正处于一个关键的发展阶段.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必须坚持司法鉴定制度与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目标相适应的原则,实行司法审判权与司法行政事务权的分离;必须加快司法鉴定的法制建设,克服立法滞后、缺乏法律规范,严重影响司法鉴定管理秩序并危及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的现象,使司法鉴定纳入法制化发展轨道,在立法中,应当充分肯定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在解决疑难、复杂案件中的作用,将复核鉴定作为一种鉴定层级制度在法律层面予以肯定,这符合目前我国的鉴定人材、技术资源状态,符合现阶段中国的经济和司法活动的特点必须研究建立和完善司法鉴定行政管理、行业管理和自律管理相结合的机制,达到规范司法鉴定活动和科学、客观、公正、独立鉴定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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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鉴定 制度改革 法律规范 思考 |
文章编号: | 1671-2072(2005)01-0008-03 |
修稿时间: | 2004-10-23 |
The Reform and Design of the Forensic Expertise Syst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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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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