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法院:开创国企破产审判工作的新出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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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英婷,舒翔.丰台法院:开创国企破产审判工作的新出路[J].中国审判,2013(5):3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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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英婷 舒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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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深入推进国企改革,加快劣势企业退出成为充分发挥国有企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作用、提升国有经济发展质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2007年至今,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国有企业破产案件12件。该类案件的审理中,不仅要全面考虑企业资产处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还要妥善处理债权人利益保护和职工权益维护问题,以保障社会秩序稳定等方面因素的全面考虑和妥当处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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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破产案件 国有企业 破产管理人 人民法院 破产清算 债权人利益保护 服务地方经济 国企改革 破产企业 丰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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