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发证券破产清算案始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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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梅贤明,黄金火,邱何娟.闽发证券破产清算案始末[J].中国审判,2013(3):6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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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梅贤明 黄金火 邱何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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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去年12月22日,备受关注的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闽发证券")破产清算案件在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标志着闽发证券破产案件落下了帷幕。2008年7月18日,福州中院受理了闽发证券破产清算案件,案件涉及6个破产企业和48个关联公司的清算,衍生诉讼案件多达1551件,各类清算标的总和超过300亿元,法律关系错综复杂,疑难问题盘根错节,清算工作涉及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在最高人民法院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福州中院以及闽发证券的管理人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共清查出账外资产41亿元,清偿率从立案前预计的15%-20%,大幅度提升到了63%,远远超出债权人的预期,挽回了债权人巨额经济损失。"闽发证券破产案当之无愧地成为了券商破产史上的里程碑!"有关法学专家这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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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债权人 证券资产 破产清算 破产案件审判 管理人 诉讼案件 破产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账外资产 资产管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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