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豫政办[2013]10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77号)等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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