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豫政办[2014]118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省财政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制定的《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鼓励和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力度,引导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含政府设立小微企业贷款循环和续贷业务临时周转金,下同),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81号)精神,经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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