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叙事的形态学——兼论警察介入青少年犯罪预防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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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牛旭,毛尊让,马群弟.青少年犯罪叙事的形态学——兼论警察介入青少年犯罪预防问题[J].青少年犯罪问题,2017(2):4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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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牛旭 毛尊让 马群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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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 陕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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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15年院级科研项目“农村未成年人犯罪的防范——基于社会控制理论的视角”(YJ1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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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未成年犯管教所里的青少年犯罪叙事,是一种退缩性的叙事。当纸醉金迷的欲望幻象变成囚笼,无所凭依的苦痛,使父母的爱成为唯一的凭藉。因为这些人注定还会回归社会,矛盾依旧存在。然而,当下青少年犯罪预防仍畸重于家庭、学校等非正式的社会控制。殊不知,随着社会组织的解构,非社会控制已力所不逮,需要借助正式社会控制包括警察力量的介入,才能毕其功于一役。警察站在防止青少年犯罪的最前沿,这道防线防守得如何,直接关乎整个青少年犯罪预防的成败。这方面,我国台湾地区的"少年事件处理法"和同心圆制度或许能提供很好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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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青少年犯罪 叙事学 逆社会化 社会控制 同心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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