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利益衡量理论是在批判传统法学及概念法学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法学方法论。利益衡量的实质是一种裁判中的思考方法,在法律规定不明确或者存在漏洞的情况下,严格按照概念法学的形式逻辑推理无法获得公正妥当的裁判结论,而需要裁判者通过利益衡量先寻求一个妥当的结论,然后再从法律规范中寻找根据,并运用法律解释的方法对现有法律规范作出合理解释或者填补法律漏洞,从而弥补成文法的缺陷,实现对具体案件的妥当处理。全国首例代孕子女监护权纠纷案即面临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形,二审法院根据利益衡量理论确定了未成年子女利益的优先保护地位,在此基础上运用扩大解释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这一法学概念的法律解释方法,完成了法律路径之求证,从而使得判决结论更具妥当性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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