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如何强化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幼女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对奸淫幼女型强奸行为有效规治的基点所在。基于实证考察及其分析,揭示现有规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行为人为特殊主体的案件频发,刑事立法的直接性规定阙如;司法机关对于未成年人之间发生性关系的案件在办理过程中的把握不一;造成幼女怀孕、自杀后果的案件是否作为加重处罚情节界定不明;对幼女尤其是十二周岁以下的幼女的侵害行为是否以明知为前提仍有争议。为此,保护幼女的刑事政策需要受到刑事法治的束缚与制约,同时在刑事法律犯罪圈合理设置之余有效配置刑罚比重,兼顾惩治与预防、刑事政策与刑事法律、社会保护与人权保障、酌定情节与法定情节等的协调统一,以有效解决当下实践中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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