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的历史嬗变与现代转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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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铁涛.村规民约的历史嬗变与现代转型[J].求实,2017(5):8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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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铁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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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益阳市委党校,湖南 益阳,4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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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村基层治理法治化研究”(14YBA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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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传统中国皇权不下县,县下皆自治,发源于乡土社会的乡规民约成为农村基层治理的基本规范。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间内,国家政权直达基层,乡规民约被废弃。乡政村治体制下,传统村规民约得以复苏并开始现代转型,部分村规民约被改造后失去了原初的价值和功能,形同虚设;部分村规民约转型为法律、政策的地方化版本,重获新生。在目前的农村基层治理中,村规民约成为推进村民自治的重要载体、整合农民利益的重要平台、农村民主治理的基本规范。应通过基层政府的指导和备案引导村规民约良性发展,其内容则须突出村域特色、坚持不突破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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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村规民约 基层治理 农村秩序 法治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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