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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民诉审级制度的重构
作者姓名:魏磊
作者单位:塔里木大学,新疆,陈拉尔,843300
基金项目:塔里木大学校内基金项目资助,项目编号:(200424)
摘    要:审判制度作为一种“不完善的程序正义”,为审级制度的设立提供了无可置疑的必要性。本文通过对我国民事审级制度现状的分析研究,提出了我国民诉审级制度的重构建议,即应注意三审终审制度的基本框架的确立和四级建制,法院的性质与功能的重新界定等问题。

关 键 词:审级制度  既判力  最优职能结构  三审终审
文章编号:1008-4053(2006)09-0044-03
修稿时间:200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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