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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登记错误 可以要求登记机关行政赔偿
作者单位:不详
摘    要:法官:李某的身份证、房产证曾遗失。朱某拾得后,找到其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的朋友利用职务之便“帮忙将房屋出售”,其友明知无权办理,却发布售房信息,将房屋卖给不知情的我并办理了产权变更。李某发现房屋被盗卖后,经申请,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了变更登记,房屋仍归李某所有。可朱某携带50万元房款潜逃,至今已半年毫无音信,我自然无法挽回损失。请问:我能否要求房地产交易中心赔偿?

关 键 词:行政赔偿  房地产登记  登记机关  房地产交易中心  房屋出售  利用职务之便  中心工作  产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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