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九七○至一九七二年,应东盟国家的要求,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研究中心在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贸易及发展会议和粮食及农业组织的参与下,研究了在联盟苑围内扩大经济合作的可能性。研究中心认为,本地区发展经济合作的主要方向应是扩大区域内部贸易和在工业领域进行合作。为此,建议以政府间协定为基础对某些商品实行有选择的贸易自由化、在本地区各国的私营部门采取鼓励建立工业企业的措施,以及按各国之间的协定建立合营的工业项目。 除新加坡以外,东盟其他成员国的制造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联盟内部扩大工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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