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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劳动教养制度适用对象范围与出路研究
引用本文:陈烨.原劳动教养制度适用对象范围与出路研究[J].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7,16(2).
作者姓名:陈烨
作者单位:西藏民族大学 法学院,陕西 咸阳,712082
基金项目: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西藏自治区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的法律对策研究》
摘    要:劳动教养制度废止以后,原先适用于劳动教养的违法人员应当施以何种处遇成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是,该制度自从产生以来,其适用范围就一直在不断扩大.根据劳动教养制度的性质和设立目的分析,其对象范围应当排除吸毒和卖淫人员.据此,只有情节轻微的违法犯罪人员属于劳动教养的适用对象,该项制度废止以后,需要尽快建立相应的社区矫正制度作为替代措施.

关 键 词:劳动教养  适用对象  犯罪预防

A Study of the Application Scope and the Future of the Labor Reeducation System
Chen Ye.A Study of the Application Scope and the Future of the Labor Reeducation System[J].Journal of Anhui Vocational College of Pollce Officers,2017,16(2).
Authors:Chen Y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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