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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的婚姻基础
摘    要:婚姻关系不同于其他社会关系,在阶级社会里,它是男女双方以建立家庭、互为配偶为目的的两性结合,这种结合必须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在我国,它是因合法婚姻的建立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婚姻的基础就是为当时社会所承认并加以保护的婚姻关系的建立、存废的条件和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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