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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待摊和预提业务处理之我见
引用本文:闫春竹.新准则下待摊和预提业务处理之我见[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8,10(3):87-87.
作者姓名:闫春竹
作者单位:辽宁职业学院,辽宁,铁岭,112000
摘    要:《企业会计准则2006》下的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在经过指南的征求意见稿、草案、正式稿几次变化后,最终从财务报表和会计科目中彻底消失了,随之而来的是,原来“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相关内容,该如何核算呢?本文阐述了在新准则下待摊和预提业务的处理方法。

关 键 词:新准则  待摊  预提
文章编号:1008-4053(2008)03-0087-01
修稿时间:2007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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