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共行政的道德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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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海峰.论公共行政的道德特性[J].法制与社会,20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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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海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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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警石家庄指挥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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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共行政存在的客观性及特有的社会作用,确证了它具有不同于其它道德形式的独特性。主要表现在:(1)从社会基本领域划分的角度看,公共行政道德是"公域道德"而非"私域道德";(2)从道德类型划分的角度看,公共行政道德属于"义务型道德"而非"功利型道德";(3)从道德践履的途径上看,公共行政道德是"责任道德"而非"权利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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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行政道德 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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