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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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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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布日期]2005.12.19施行日期]2006.1.1文(令)号]第452号令类别]经济法·税务同时修改法规]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案例》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十三条修改为:“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二、第十八条修改为:“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说的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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