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调解制度在民事检察监督中的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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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清怀,杨广玲.论调解制度在民事检察监督中的引入[J].法商研究,2012(2):128-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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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清怀 杨广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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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财政学院;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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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事检察调解制度本质上是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因应形势的必要延伸,其理论基点是在民事检察监督权规制下当事人有限度的意思自治,其司法理念在于检察能动。为推进民事检察调解的制度化建设,亟须在立法层面明确以下内容:一是确定适用的案件范围,二是规范适用的程序设计,三是提供协议履行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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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调解制度 民事检察监督 意思自治 检察能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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