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工作如何应对新《律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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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海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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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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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律师法》对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法庭上言论豁免权等执业权利有了新的规定,更好地维护了律师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对公、检、法的制衡力。新律师法实施后,控辩的对抗性将更趋激烈,对公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应创新证据开示的方式渠道,建立健全控辩双方证据开示协作关系;要善于听取辩方的意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公诉人素质,提高公诉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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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律师法 公诉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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