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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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普渊,熬欣尹.泾川县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J].中国民政,2011(1):5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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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普渊 熬欣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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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普安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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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甘肃省泾川县民政局结合全县精神文明县城创建活动,不断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逐步建立了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长效机制。一是县救助管理站成立了城市社区劝导组、救护组,固定3名人员长期对过往流浪人员、弃婴、智残人员进行救助和遣返护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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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甘肃 泾川县 社会救助 流浪乞讨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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