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强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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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国明.牟定县强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J].中国民政,2011(6):5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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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国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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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牟定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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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云南省牟定县结合县情积极采取措施,抓好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落实。具体作法:一是抓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民政、财政、人事、组织和共和镇等部门为成员的牟定县和谐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抽调相关职能部门业务骨干为成员,抓好和谐社区建设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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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和谐社区建设 牟定县 社区建设工作 组织领导 县委副书记 业务骨干 职能部门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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