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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三板市场引入传统做市商制度的监管问题
引用本文:杨勇.我国新三板市场引入传统做市商制度的监管问题[J].法制与社会,2014(8):201-202.
作者姓名:杨勇
作者单位:[1]中国政法大学 [2]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摘    要:新三板市场在交易制度方面已明确在保留协议转让方式的基础上,可并行实施竞争性传统做市商制度。然而,传统做市商制度在纳斯达克证券市场中暴露出的弊端,值得我国监管层高度关注。本文通过美国纳斯达克证券市场的经验教训指出了传统做市商制度的弊端。但是,本文认为在采用传统做市商制度的情况下,监管机构对做市商并非完全束手无策,并对我国新三板市场做市商监管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 键 词:新三板市场  传统做市商制度  价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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