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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电大处级干部退休8年后因受贿被判刑11年
作者姓名:丁国锋  雒呈瑞  张芬忠
摘    要:日前,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江苏电大后勤处原副处级调研员王世明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与其他贪污受贿案件不同的是,被判刑的王世明出生于1943年,今年已经68岁,早已是到了颐养天年、含饴弄孙的年龄,而退休后8年仍被刑事处罚,也成为了江苏刑事司法中的鲜有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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