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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理应发出自己的声音序《“我反对”!——宪政维度下律师的价值》
引用本文:于宁.中国律师理应发出自己的声音序《“我反对”!——宪政维度下律师的价值》[J].中国律师,2007(10):45-45.
作者姓名:于宁
作者单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摘    要:我时常思考这样问题: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律师的价值与使命何在?中国律师业应如何有效提升应有之社会影响力与历史地位?吕良彪律师的演讲文集《"我反对"!——宪政维度下律师的价值》给了我很好的启发。挑战性的书名,承载着作者对中国律师事业的热爱与忧思:"法治社会的律师,理应是公民权利的忠实代表、社会理性不同声音的代表、以私权利制约公权力的忠实代表。""中国律师业的瓶颈在于中国律师社会影响力的

关 键 词:律师业  中国  价值  维度  宪政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音序  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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