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自认(Admissions)是一条极其古老而又重要的诉讼证据规则,两大法系很多国家的立法都有专门规定,论著也颇为丰富。我国诉讼法对自认没有作出规定,只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中有所涉及,理论研究也较为滞后。近年来,自认理论因其在诉讼中的重要地位正越来越多地受到我国学者的瞩目。但是,这种关注只局限在民事诉讼领域,在刑事诉讼中则鲜有涉及,自认通常被认为是民事诉讼的专利。其实,自认作为证据法上的一项基本制度,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应当具有普适性,在刑事诉讼中引入自认规则同样存在必要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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