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保障 |
| |
作者姓名: | 李志明 |
| |
作者单位: |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 |
| |
摘 要: | <正>近年来,基于新一代数字技术、对社会资源进行有效整合而发展起来的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代表的“四新经济”在我国蓬勃发展,在带动就业增长、促进创新创业的同时,也催生出一大批新就业形态,发挥了重要的“蓄水池”功能。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后,更多的新就业形态脱颖而出,顺势而为,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为稳就业、扩就业作出了重要贡献。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报告显示,2021年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达8400万人。但是与传统正规就业形态劳动者相比,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