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00年10月,南通市交通局局长助理卢林因在“三桥一路“拓宽改造工程、青年路东延工程、204国道拓宽改造工程中,利用担任总监理、指挥部副指挥长等职务之便,大肆受贿,被南通市纪委、监察局等部门立案查处,后由崇川区检察院起诉。2001年10月8日,崇川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被告人卢林因犯受贿罪和介绍贿赂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其受贿所得75.4万元上缴国库。这位本该有美好前程的中青年领导干部,用贪婪铺就了人生的自毁之路。贪非天性曾是奋进好男儿卢林曾有过让同龄人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