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不正当影响制度的设立——兼论我国意思表示瑕疵制度之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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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志华.试论不正当影响制度的设立——兼论我国意思表示瑕疵制度之完善[J].政法论丛,2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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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志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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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济南25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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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正当影响是英美法国家特有的关于影响合同效力的原因的一项制度。该制度更有利于保护交易中的弱者。我国现有的类似制度较之有很大不同 ,鉴于我国实践中存在因不正当影响而订立合同的情况和弥补我国此方面立法之空缺 ,建议我国未来的民法典应予以吸纳该项制度 ,从而完善我国的意思表示瑕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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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意思表示瑕疵 不正当影响 实际的不正当影响 推定的不正当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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