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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可撤销合同——兼评《合同法》第54条之规定
作者姓名:张小勇  樊林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学院!西安710063
摘    要:可撤销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形态 ,属于合同效力的范围。可撤销合同是指意思表示不真实或意思表示瑕疵 ,通过撤销权的行使 ,将其所具有的不完全效力予以消灭的一类合同。它是客观法对于合同法律事实进行效力评价所得出的结果 ,具有独立的制度存在依据。本文结合我国《合同法》第 54条的规定 ,对可撤销合同的内涵及意义、可撤销合同的范围进行了探讨 ,并对《合同法》第 54条作出了评价。

关 键 词:可撤销合同  意思表示瑕疵  重大误解  显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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