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债的宪政机理与法律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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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汤喆峰 王世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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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海事大学,大连海事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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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地方债属于公法之债,适用公法原理。地方债又是一种变相征税行为,具有潜在的不合理性及税收侵权之危险性。但我国地方债的出现是地方财政困窘所迫,而且是破解地方财政危机的不得已选择。无论是单一制还是联邦制,凡实行地方自治的国家,发债权均是地方自治权的一部分。中国被认为实行的是财政联邦制,但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政府却无发债权。目前地方政府陆续试行发债,却无宪法和法律依据。为规避及防范地方债的风险,应当在宪法进行原则性规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健全立法对地方债进行法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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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债 地方财政 宪政机理 法律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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