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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公定力的内涵与类型化分析
引用本文:刘继虎,蒋相之,覃妤嫦.行政行为公定力的内涵与类型化分析[J].法制与社会,2008(27).
作者姓名:刘继虎  蒋相之  覃妤嫦
作者单位:1. 中南大学法学院
2.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摘    要:公定力是行政行为独有的效力,行政行为公定力是行政行为做出机关对行政行为作出的有效性评价。行政行为公定力具有推定性、对世性、抽象性、恒定性、否定方式的法定性等特点。行政行为公定力范围应当采用"有限公定力说"。负担行政处分是行政行为公定力的研究基点,授益行政处分也具有公定力,抽象行政行为和准行政行为不具有公定力。无效行政行为因为行政相对人行使宪法上的抵抗权而不具有公定力,一般违法行政行为不具备抵抗权行使的条件,因而具有公定力。

关 键 词:行政行为公定力  有效性评价  有限公定力  抵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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