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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诉讼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分析——新华桥公司、徐晓杰、龚飞利用民事诉讼合同诈骗案
引用本文:陈南松.欺诈诉讼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分析——新华桥公司、徐晓杰、龚飞利用民事诉讼合同诈骗案[J].判例与研究,2006(3):28-32.
作者姓名:陈南松
作者单位: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摘    要:行为人明知合同相对方已全面履行了义务,却利用对方错误出具的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意图通过欺诈诉讼获得有利判决进而占有他人的财产,该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关 键 词:合同诈骗案  诉讼行为  民事诉讼  刑事违法性  欺诈  利用  公司  合同诈骗罪  行为构成  相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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